多米尼克全称多米尼克国(the commonwealth of dominica)。陆地面积751平方公里,位于东加勒比海小安的列斯群岛东北部,东临大西洋,西濒加勒比海。海岸线长约148千米,岸线曲折,海岸陡峭。北部的迪亚布洛廷火山(morne diablotins)海拔1447米,为全国最高点。山区地势崎岖,森林茂密。中部有小片平原。河溪众多,大部河流沿山坡而下,水流湍急,不能通航。流经平原西部的莱约河(layou river)全长26公里,是全国最长的河流。多温泉,以南部的沸湖(boiling lake)最为著名。截至2005年7月,人口为7.66万。主要为黑人和黑白混血种人。多数人信奉天主教。英语为官方语言。
岛上最早的居民是阿拉瓦克族印第安人。公元1000年后,来自南美大陆北部的加勒比族印第安人征服并驱逐阿拉瓦克人,控制了全岛。1493年11月3日,哥伦布在第二次航行美洲时登上该岛,因那天是星期日,于是将其命名为“多米尼克”(domingo,西班牙语意为“星期日”)。1632年,法国殖民者入侵。随后,英国人也随之而来。1748年英、法两国达成协议,承认该岛中立,为加勒比人所有。1759年,被英国占领。1763年,根据《巴黎条约》划归英国。此后,该岛在英、法两国间几经易手。1805年,法国占领者烧毁了罗索城;同年,英国以1.2万英镑“赎金”取得该岛的所有权。1815年,《维也纳条约》最终确认该岛归属英国。1958年,成为西印度联邦成员。
1967年3月实行“内部自治”,成为英国“联系邦”。1978年11月3日宣告独立,定名为多米尼克国(the commonwealth of dominica),为英联邦成员国。当时的译为“多米尼加联邦”,但是“commonwealth”是多义字,“联邦”并非唯一意思;同时“多米尼加联邦”与另一个以西班牙语为官方语言的加勒比海岛国“多米尼加共和国”(the dominican republic)容易混淆。为此,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在1994年1月14日宣布把“多米尼加联邦”改译为“多米尼克国”,简称“多米尼克”。1980年,独裁政府被推翻,改选玛丽•尤金尼亚•查尔斯(dame mary eugenia charles,1919~2005,1980~1995在任)为总理,从此国家开始兴旺。
多米尼克的人名,大多采用英语的人名,来源最多首先是基督教的教名,如艺术家宝莲•马塞勒(pauline marcelle,1964~ )的名字“宝莲”(pauline)源自使基督徒保罗(paulus),意为“小保罗”;其次还有很多是描摹外貌特征或是性格秉性的词汇,如政府首脑帕特里克•罗兰•约翰(patrick roland john,1938~ )的教名“帕特里克”(patrick)意为“有教养的人”;当然还有很多其他类型的语词都能用来作为人名,如历史学家和政治家伦诺克斯•虹尼切栖(lennox honychurch,1952~ )的名字“伦诺克斯”(lennox)意为“榆树”,等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