国际减轻自然灾害日是由联合国大会1989年定于每年十月的第二个星期三。2009年,联合国大会通过决议改为每年10月13日国际减轻自然灾害日,简称“国际减灾日”。
自然灾害是当今世界面临的重大问题之一,严重影响经济、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和威胁人类的生存。联合国于1987年12月11日确定20世纪90年代为“国际减轻自然灾害十年”(idndr)。
所谓“减轻自然灾害”,一般是指减轻由潜在的自然灾害可能造成对社会及环境影响的程度,即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,使公众的社会和经济结构在灾害中受到的破坏得以减轻到最低程度。
国际减灾日的发展历史
国际减灾十年是由原美国科学院院长弗兰克·普雷斯博士于1984年7月在第八届世界地震工程会议上提出的。此后这一计划得到了联合国和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。
联合国分别在1987年12月11日通过的第42届联大169号决议、1988年12月20日通过的第43届联大203号决议,以及经济及社会理事会1989年的99号决议中,都对开展国际减灾十年的活动作了具体安排。
1989年12月,第44届联大透过了经社理事会关于国际减轻自然灾害十年的报告,决定从1990年至1999年开展“国际减轻自然灾害十年”活动,规定每年10月的第二个星期三为“国际减少自然灾害日”(international day for natural disaster reduction) 。
1990年10月10日是第一个“国际减灾十年”日,联大还确认了“国际减轻自然灾害十年”的国际行动纲领。
2001年联大决定继续在每年10月的第二个星期三纪念国际减灾日,并借此在全球倡导减少自然灾害的文化,包括灾害防止、减轻和备战。
2018年10月13日是第29个“国际减灾日”,减少灾害损失,创造美好生活。自然灾害虽不可抗拒,但减轻灾害对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产生活的负面影响意义重大。
国际减灾日的设立宗旨
确立国际减灾十年和国际减灾日,其目的都是唤起国际社会对防灾减灾工作的重视、敦促各地区和各国政府把减轻自然灾害作为工作计划的一部分、推动国家和国际社会采取各种措施以减轻各种灾害的影响。在国际减灾十年间,国际社会在减灾方面取得了显著成就。